项目名称:

镇海区甬江实验室A区清泉路以北区域河道绿地工程

项目代码:

2412-330211-04-01-675858

招标人:

名称: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509号

联系人:王工


代理机构:

名称: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许爽、唐虹波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2082.8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615.17万元,建安工程限额设计4615.17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9799平方米,包括水域23809平方米,绿地3599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北临大叶界河,南至清泉路,西起东昌路,东至兆龙路。包括大叶界河南岸规划绿地、清泉路北侧防护绿地。2.2招标范围:镇海区甬江实验室A区清泉路以北区域河道绿地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2.3服务期限:总周期为60日历天,其中:勘察进度满足设计要求,方案设计(含深化)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招标条件:

镇海区甬江实验室A区清泉路以北区域河道绿地工程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2024】25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2082.8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4615.17万元,建安工程限额设计4615.17万元(具体以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概算为准),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59799平方米,包括水域23809平方米,绿地35990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北临大叶界河,南至清泉路,西起东昌路,东至兆龙路。包括大叶界河南岸规划绿地、清泉路北侧防护绿地。2.2招标范围:镇海区甬江实验室A区清泉路以北区域河道绿地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2.3服务期限:总周期为60日历天,其中:勘察进度满足设计要求,方案设计(含深化)2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招标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59799平方米,包括水域23809平方米,绿地35990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滨河绿地、道路防护绿地、园路铺装、城市家具、河道开挖及清淤、河道驳岸、公厕及泵站等。

标段(包)划分:

1

标段(包)名称:

镇海区甬江实验室A区清泉路以北区域河道绿地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2110270024899001001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1,850,0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④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③、④资质;或由具备以下①、②、④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由具备以下③、④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④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缴纳自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三)其他: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